引言
10月16日,谷歌(微博)執行董事長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日前宣稱,谷歌在互聯網搜索領域的最大對手就是亞馬遜。不管怎么說,這句話可能有一半是真的。在全球搜索領域,谷歌除了微軟外沒有任何敵手,而尋求各種 ...
10月16日,谷歌(微博)執行董事長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日前宣稱,谷歌在互聯網搜索領域的最大對手就是亞馬遜。不管怎么說,這句話可能有一半是真的。在全球搜索領域,谷歌除了微軟外沒有任何敵手,而尋求各種商品的購物者直接去瀏覽亞馬遜。因此,如果說搜索等同于購物,亞馬遜堪稱谷歌的對手。
在面對競爭對手時,谷歌不習慣選擇逃避。谷歌已經推出自己的購物與快遞服務Google Express,每年只需要繳納95美元會員費,就可以在美國7大城市享受免費送貨上門服務。此前,谷歌僅在4座城市推出Google Express,而且會員享受免費優惠。對于消費者來說,這種服務感覺很像亞馬遜的Amazon Prime。但是作為一項業務,它卻更像Uber或阿里巴巴。
谷歌經營有自己的市場,消費者與商家聚集在同一個信息平臺上,這個平臺集購物、庫存、外包快遞以及支付功能于一體,當然消費者必須使用谷歌錢包。但谷歌沒有自己的快遞服務。相反,它必須向物流公司付款,并組織將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從Target或Whole Foods等店面送到顧客家門口。而這些店面每次向谷歌支付傭金,管理咨詢公司AT Kearney估計,每筆傭金可能僅有數美元。
外包快遞意味著谷歌無法像亞馬遜那樣控制成本和精確執行,而且與商家的關系可能十分復雜。比如谷歌最早期的合作伙伴之一Target,沒有參與谷歌Google Express最新3座城市的服務。但這是一種“輕資產”模式,即將產品制造和零售分銷業務外包,自身則集中于設計開發和市場推廣等業務。如果規模得到擴大,谷歌將因此受益匪淺。
那么為何谷歌又要進軍快遞服務業務呢?谷歌的核心廣告業務比全球商業銷售業務增長更快,前者為20%,后者為15%。可是廣告業務只與銷售產品有關,而提供快遞服務則意味著谷歌可以從每筆交易中獲利更多。如同亞馬遜一樣,谷歌也想將銷售過程進行到底。
(編輯:億恩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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