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億恩網原創
作者:余曉瑩
引言 時間來到9月的最后一天,封號的余波未止。
在這次封號風波中,中國賣家可謂是處在風暴的正中心,損失慘重。而這一事件也引起了國內相關政府部門的重視,在行業內外引起廣泛討論,行業垂直媒體、主流媒體紛紛報道。
此前,曾有遭封號的中國賣家要向亞馬遜發起集體訴訟的消息傳出,但一直未得到證實。今天一封起訴書突然流出,讓這一消息有了實證,國內外不少媒體也相繼跟進了報道。
訴狀中,這些賣家沒有否認自己違反了亞馬遜的政策,而是把焦點集中在了讓亞馬遜返還扣押的資金上。
多位深圳賣家發起集體訴訟,要求拿回資金
針對亞馬遜封號事件,中國賣家開始反擊。根據最新公布的法庭材料,9月13日,多個中國賣家在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提起集體訴訟,指控亞馬遜以打擊好評返現為由進行的帳號封禁和資金凍結。
根據訴狀,提起訴訟的公司包括Sopownic、Slaouwo、Deyixun、Cstech、Recoo Direct、Angelbliss和Tudi。
小編了解到,這幾家公司均來自深圳。作為跨境電商的大本營,深圳跨境電商企業在這次封號事件中被凍結的資金難以估計。
這次賣家提起訴訟,是為了追回被亞馬遜非法和不當扣留的資金,進一步阻止數以千計的亞馬遜賣家和商家在合法和正當的情況下被挪用和濫用資金。
據了解,在2016年的時候,亞馬遜制定了嚴格政策,禁止“獎勵好評”。亞馬遜的“服務業務解決方案協議”明確表明,如果賣家違反亞馬遜的政策,亞馬遜保留“唯一自由裁量權”,可以決定是否永久扣留賣家的資金。
對此,原告方賣家沒有否認違反了亞馬遜的政策,不過他們認為亞馬遜扣留的數百至數十萬美元,屬于自己的收入,不應該被凍結,應該歸回。原告方賣家給出的理由是,在使用亞馬遜FBA服務的過程中,亞馬遜負責發貨,因此一開始就知道這些賣家會向給予好評的顧客提供禮品卡。
的確,亞馬遜的清掃行動來得迅猛,讓很多賣家猝不及防。
據此前報道,亞馬遜全球副總裁戴竫斐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此次“封號”事件并不是針對中國,其他國家的商家都有涉及,但是此次“封號”事件并未影響中國賣家在亞馬遜平臺的整體業務增長。
亞馬遜方面表示,在過去的5個月,亞馬遜關閉了約600個中國品牌的銷售權限,其中涉及了這些品牌的約3000個賣家賬號。
不過,亞馬遜副總裁的講話也遭到很多賣家的吐槽:
賣家A:3000再加兩個0我就信。
賣家B:3000個?被封的賣家亞馬遜會告訴具體原因?正常可以拿回庫存?把移除地址給郵件回復了就沒下文了。幾萬庫存就這樣沒影了。好多朋友也說刷單封號的資金不能拿回來。亞馬遜真就霸王。
據深圳跨境電子商務協會8月發布的統計,兩個多月內,亞馬遜平臺上被封店的中國賣家超過5萬,已造成損失金額預估超千億元。
深圳跨境協會會長王馨向指出,上述數據并未包括為數眾多的腰部以下企業。“很多企業不愿意登記,比如有一個粵東企業可能有將近100個賬號被封,10個賬號有9個億的損失,但他們沒有主動跟我們聯系。”
目前該案件仍在進行中,原告方能否獲得勝訴,是影響賣家利益的一大關鍵點。大家后續可以繼續留意該案件的進展。
中國賣家起訴亞馬遜勝算有多大?
看到上述賣家的行動,積怨在胸的賣家在摩拳擦掌準備效仿的同時也不禁會有這樣的疑問:這些賣家能告贏嗎?如果自己也走這條路,勝算有多大?
要知道,亞馬遜從入駐政策上就白紙黑字設置了霸王條款,切斷了賣家集體訴訟就是其中一項。只有同意亞馬遜的條款和策略,才能繼續注冊店鋪。
不過這也并不是完全沒有希望。不久前德國本土一家名叫Mi.to Pharm的賣家就是一個成功的案例。這家主營化妝產品的賣家在遭到亞馬遜封號后,其代理律師就立即進行了上訴。結果讓人驚喜的是,漢諾威地區法院判決亞馬遜公司的行為屬于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法院還強調了,亞馬遜嚴重違反了2020年7月12日生效的《歐盟商業平臺(P2B)條例》。簡言之,就是這個賣家勝訴了。法院命令亞馬遜公司解除對該公司賣家賬號的封鎖,并且不能銷毀買家公司已存儲且尚未售出的貨物。此外,在亞馬遜對該企業解除鎖定后,仍要保障其在平臺又繼續申訴的權利。
毫無疑問,這是一場具有深刻意義的勝利,這個德國賣家是幸運的。如果中國賣家起訴亞馬遜是否也能那么好運?他們要面對的問題有哪些?
賣家面臨的問題包括,所涉賬戶數量較多、各賬戶情況復雜不一,且海外訴訟成本較高,時間長。相關消息現實,被亞馬遜封號的賣家,維權要去美國,仲裁成本平均8萬美金,平均時長九個月。
因此,此前在“寧波產業帶電商進化營”活動中,律師于宇東也強調賣家需要在考慮成本和收益比的情況下,再判斷是否決定起訴亞馬遜。因為在聘請美國律師的費用高昂,即便打贏官司后,能拿回多少錢,還是個未知數。
那在此次封號時間中,如果賣家確定要起訴亞馬遜,起訴理由包括哪些?
我們知道,賣家與亞馬遜簽訂有合同《亞馬遜服務商業解決方案協議》。而亞馬遜此次關停中國商家賬號的主要依據,是協議第三條中關于“有效期與終止”的規定。
因此“底線思維”在報道中分析到,首先,賣家可能并沒有構成實質違約。其次,若賣家的行為不存在返現、刪除修改評論、強制好評等行為,可論證自己的行為只是中性行為,即只要求顧客進行中性反饋或評論。再次,亞馬遜在本次關停賬戶后,自始至終未對賣家申訴進行回應。被關停電商中,有一部分應為系統誤判,至少對該部分人而言,其本身沒有違約,協議第三條約定的申訴通道沒有作用,亞馬遜應當構成違約。最后,根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往案例,電商可以向法院起訴合同中某些格式條款,例如強制仲裁條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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