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億恩網原創
作者:劉霞
引言 國家知識產權局調整商標繳費流程。
小編從國家知識產權局了解到,為貫徹落實商標便利化改革要求,進一步簡化商標業務繳費流程,推進財政票據電子化改革,統一各類商標業務繳費方式,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針對商標業務繳費流程相關事項進行調整。
現公告如下:
一、設置繳費通知環節
自2019年12月30日之后提交的商標申請,在申請業務受理和后續業務核準之前增加繳費通知環節,實現先通知后繳費。商標當事人和代理機構應在收到繳費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商標費用。繳費通知書樣式見附件。
二、啟用財政電子票據
根據《財政部關于統一全國財政電子票據式樣和財政機打票據式樣的通知》(財綜〔2018〕72號)規定,商標票據統一調整為全國財政電子票據,財政電子票據可以入賬報銷。各單位接收票據后,應嚴格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確保入賬票據真實可靠,防止票據重復入賬報銷。
三、設置繳費銜接期
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2月29日為繳費銜接期。2019年12月30日之前提交的商標申請,適用原繳費規則。2020年2月29日之后,適用原繳費規則的商標申請仍未完成繳費的,我局統一發放繳費通知書,當事人和代理機構需按照本公告流程進行繳費。
根據繳費通知書(式樣),2019年12月30日之后提交的商標申請,商標申請當事人和代理機構可通過商標網上服務系統繳費,無需匯款。已匯至商標局的費用,除用于繳納適用調整前規則執行的商標申請繳費外,可向商標局申請退款。
本次商標繳費相關事項涉及商標業務繳費和票據開具方式,請商標業務當事人及代理機構認真閱讀相關業務申請指南,以免影響商標業務的正常辦理。
申請人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的,勿需自行繳納,由接受委托的代理機構按規定代為繳納費用。
(1)代理機構已經在網上申請平臺注冊正式用戶的,所提交申請的繳費通知書無繳費碼,須登錄代理機構賬戶在商標網上申請系統進行在線支付。
(2)代理機構未在網上申請平臺注冊正式用戶的,須在網上申請平臺注冊簡易用戶后憑繳費碼進行在線支付。
2.申請人直接辦理的:
(1)申請人通過網上方式提交申請的,繳費通知書無繳費碼,須登錄提交申請的賬戶在商標網上申請系統進行在線支付。
(2)申請人直接在商標局注冊大廳、中關村辦事處、京外商標審協中心、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或者通過郵政或其他快遞企業遞交申請的,收到繳費通知書后須登錄網上申請平臺正式用戶或簡易用戶憑繳費碼進行在線支付。
3.繳費通知書有繳費碼的,但因特殊情況確實無法通過該繳費碼在網上申請平臺完成繳費的,請參照“中國商標網-商標業務繳費指南-特殊情況”的要求繳納費用。
下圖為商標國際注冊繳費通知書(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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