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億恩網原創
作者:楊旭峰
引言 電商法開始實施了,你還敢刪差評嗎
《電商法》終于在2019年1月1日落地實施了,這是中國首部電子商務領域的綜合性法律,針對輿論的個人代購、刷單、大數據殺熟、捆綁搭售等都做了相關規定。
電商法實施后......
讓人沒有想到的是,這才實施了一天,很多代購沒有想著好好納稅,反而為了逃避監管玩出了十八般花樣。不少代購的朋友圈直接將商品圖片變成了涂鴉大賽;還有的代購開始發揮自己的想象力,對文案進行了一波超高水平的偽裝;當然啦,更高段位的代購則是直接開始使用外語進行推廣......
甚至還有人特意出了逃避監管的教程:
看完真的是讓人哭笑不得啊,不想著好好納稅,才搞一些群魔亂舞的事情,難道不知道依法納稅是每個人民的公務嗎?
可是,也有比較遵守法律法規的人,比如這位淘寶店主:寧波市寧??h鷹飛戶外用品店店主從寧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深甽所工作人員手中接過了一張營業執照,這是《電子商務法》實施后寧波市核發的首張電子商務經營營業執照。
自《電商法》實行后,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上的代購、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臺中賣東西的博主等都屬于電子商務經營者。凡屬于電子商務經營者的都受《電商法》的監督!
刷好評,刪差評會慢慢的消失!
根據電商法,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
同時法律還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公示信用評價規則,為消費者提供對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否則可能被處以最高50萬元的罰款。
這也是首次在法律意義上對刷好評等行為明令禁止。不過,雖然法律給出了禁止范圍與處罰措施,但其執行可能可能會存在一定問題:其中,針對真實賣家的好評后返現金行為可能會銷聲匿跡,但網絡水軍的刷好評行為仍需要通過電商平臺自身的技術手段規避。
另一方面,對于搭售問題,電商法也對其做出了詳細規定。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違反者將被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這意味著,OTA平臺此前較為嚴重的默認搭售問題也在電商法中被明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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